淘宝从2010年8月2日起,消费者保障之闪电发货服务项目将分成“虚拟物品的1钟头送货”及“非虚拟物品的24h送货”二项服务项目。与此同时规定了“闪电发货”服务中顾客赔偿申请的前提和步骤、商家的责任和违规处理及其商家撤出此业务的步骤。
24钟头闪电发货
“24钟头闪电发货”指商家向顾客给予在24钟头内推送除“小宠物/宠物饲料及用具>狗、猫、小宠类及用具、鱼缸水族箱全球、爬虫类及用具、飞禽及用具、宠物配种/服务项目、其他”、“IP卡/网路电话/手机号>预定回拨卡/一号通、短消息包月卡、服务平台重点卡、GPRS/CDMA网上资费套餐卡”、“两性用品/避孕用品/情趣睡衣”外其他类目地实物商品的服务项目。商家若没法履行承诺,须向客户开展赔付,赔偿金额依照《淘宝用户行为管理规则(修订版)》中支付未发货的要求实行。
二、《淘宝网用户行为管理规则(修订版)》
1、A类违规操作 “支付未发货”界定变动为:指一般商家在顾客付款后,被举报以没货等原因回绝及时送货,或在系统软件中实际操作送货具体却未发货的个人行为;添加消保服务项目之“闪电发货”等特殊服务项目的和添加商城系统、电器城等特殊销售市场的商家,在顾客付款后,被在淘宝网需要的时间内进行配送的个人行为。
2、A类违规操作 “支付未发货”的违规操作举例说明及罚分赔付变动如下所示:
此标准变动于2010年8月2日宣布起效。
特此通知,烦请众多vip会员认真阅读、悉知。
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