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团长绩效考评标准考评目标:团团长管理权限开启时长≥90天团团长考核机制:1、每月1号,考评团团长近90天清算订单数量及清算GMV(统计分析包括一级/二级招商活动产品数据及代管方案产品数据,没有退钱订单数据;可前去【团团长后台管理-财务结算-附加费收支明细】作用下查询)。
2021年Tik Tok招商合作责任人绩效考核细则升级,最新绩效考核细则来啦。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包含详尽的规则表明。使我们看一看。
一.访问团团团长考评标准
估价对象:
受权已对外开放90天访问团团团长。
评价方法:
1.每一个月1日,考核组小组长会让近90天订单数量和GMV开展清算(统计分析包含一/二级招商活动的产品数据和代管规划的产品数据,不包含退钱订单数据;还可以在头顶部后台管理-财务结算-附加费收支明细作用下查询)。
假如近期90日内清算订单数量100,GMV10000元,则保存委托权限;要是没有,将在本月1日传出退伍通告,并且于本月15日取回访问团团团长管理权限。
2.团团长管理权限撤消前已经所产生的团团长附加费能正常清算/撤消;管理权限取回后,正在进行中的招商活动将退出,待批商品全自动回绝,推广中新产品的附加费终止,优秀人才提成修复为一般方案提成。
3.从取回委托权限生效日,30日内不可重新申请委托权限,30天之后可以重新申请。
4.绩效考核三次未达标,第三次将长久取回委托权限,没法重新申请开张。
第二,团团长务必遵守纪律。
各访问团团团长在招商合作环节中应严格执行我国法律法规及平台上的有关行为准则,合规管理进行招商工作。服务平台接纳店家、优秀人才等利益相关方的检举和举报。
Tik Tok电子商务接待精选联盟的负责人行为规范如下所示:
1.在招商合作环节中
不能以Tik Tok、Tik Tok电商、兆回应、兆字节、精选联盟等渠道或服务平台关联企业名义进行推广或招商合作。
不运用服务平台之外的途径开展招商合作。
不正确引导店家和/或优秀人才添加非Tik Tok电商方式或离去平台私下交易。
不建议购物返利,不做一切传销组织。
不可帮助店家开展任何方式的淘宝虚假交易或自主开展淘宝虚假交易。
不可逼迫、威逼或是采用欺骗方式导致店家参加招商活动,强制性店家报考日数。
不做恶性价格竞争。
不能有别的违规操作(如诈骗、威协、谩骂个人行为等)。).
切勿泄漏Tik Tok电子商务接待数据信息、人才资源、产品信息等。给第三方。
2.投资促进产品
不可审批危害客户、优秀人才、服务平台权利的产品(如因涉嫌假冒商品、不正规方式流通产品、涉嫌虚假宣传或内容违法的产品等。).
不批准服务平台觉得不适宜推广商品。
店家产品不可送货或逃走。
团团长不可邀约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卖家和产品。
三。团团长为解决违规操作而采取措施(包含但是不限于以下情形)
1.以服务平台以及关联企业名义开展虚假广告。
讲解:招商团队责任人不能以一切官方网为名开展招商合作,包含但是不限于:不得将Tik Tok、Tik Tok电商、大量回应、磁力引擎等官方网知名品牌字眼。或者以和平台或者其关联企业协作为旗号,诱发别人协作。
处罚:第一次违反规定,停业整顿该团一切主题活动,处以警示;第二次违反规定,将永久性关掉团团长管理权限,并扣去全部团团长附加费。
2.正确引导店家和/或优秀人才添加非Tik Tok电子电子商务平台的途径或离去平台私下交易。
表述:招商合作责任人不能以一切方法正确引导商家和/或优秀人才添加非Tik Tok电商服务平台方式或离去
讲解:在和店家沟通的过程中,存有威协店家、谩骂店家等情形;
恶意攻击店家,危害店家正常运营纪律,防碍店家运营纪律;
团团长出轨店家设定营销推广,收费标准后转至三方营销推广;
冒充别人为名开展招商宣传,和实际营销推广个人行为不符合。例如以著名大咖A名义招商合作,项目投资后具体推广达人B的举动。
对策:第一次,停业整顿该团全部主题活动,惩处警示;第二次,访问团团团长的管理权限将永久性关掉,全部访问团团团长附加费要被扣减。
5.存有恶性竞争。
表述:根据过多服务承诺、虚假广告等的方式和已报名别的团团长主题活动的卖家恶性价格竞争。造成店家更改促销计划,搅乱服务平台正常运作纪律,才结束与其它团团长深度合作。
处罚:第一次违反规定,停业整顿该团一切主题活动,处以警示;第二次违反规定,将永久性关掉团团长管理权限,并扣去全部团团长附加费。
四。补充条款
1.该标准于2021年初次起效。
2.服务平台有权利经常性改动并发布该标准。倘若店家对修订后的标准持有异议,能够在平台上具体指导申请办理停用平台服务。
3.平台商家的有关个人行为出现于本标准生效时间或修定时间以前的,可用那时候规则。如果出现在本细则生效时间或修定时间以后,则可用本细则。
请Tik Tok招商集团责任人遵循运营规则,守法经营,防止店家或优秀人才不必要举报,大力支持服务平台现行政策,提升服务水平。